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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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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女老板急还15万 其余将以房产抵偿
据执行法官介绍,2009年10月26日,法院曾经传唤罗燕芬,向她出示了记者搜集的显示她为酒家老板娘的证据。面对这些证据,罗仍矢口否认自己就是酒楼真正的老板娘。不过,她还是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由于和解协议的某些条款没有进行约定,罗事后并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偿还债务。鉴于罗的这种行为,法院准备对其进行拘留。当法院一行人到达花城茶香居之后,酒店的负责人表示,酒店的股东们均不在店内。该酒家的总经理郑小芬面对法官的询问,只承认酒家的股东是张淑玲、何智贤、罗志明等人,却否认罗燕芬就是老板娘。对于为何酒店员工都以老板娘来称呼罗燕芬的事实,郑辩称,因为罗以前是老板娘,所以现在还是这样称呼她。随后,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场。双方当事人向法院表示,他们已经于一天前达成和解。罗燕芬当场偿还了申请人十五万元现金,按照协议,其余欠款将以其房产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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