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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旧债难索要 蒙城法院为重病老人追回救命钱
十年旧债难索要 蒙城法院为重病老人追回救命钱 作者:孙欣瑜 王沛生 发布时间:2008-03-26 15:23:27 中国法院网讯 在安徽省亳州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未结案件执行年活动中,蒙城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及村级债务、申请人又是弱势群体的案件。当蒙城县辛集乡花甲老人张某拿到了等待十年之久的欠款时,激动得老泪纵横,他泣不成声地说:“法官给我执行到救命钱,真是及时雨啊!” 1998年3月,蒙城县辛集乡某村委会为建校向本村村民张某借款27250元,并约定1998年12月20日全部付本还息。逾期后,张某年年索要均无结果,从此张某走上了遥遥无期的讨债路。时间一晃八九年过去了,60多岁的老张身患尿毒症,每周需到医院作两次透析治疗,费用近千元。为治病,老张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债务缠身。无奈之下,老张于2007年9月将该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村委会十日内偿还张某人民币27250元及利息。因该村委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老张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了解到老张的处境后,立即前往该村委会,找到该村负责人巩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巩某对老张的病情表示同情,但也道出苦衷:欠债还钱,理所应当,但村里欠下十几万元的外债,且无任何收入,哪有钱还账?辛集乡党委书记马良得知老张的困境后,高度重视,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态坚决支持法院工作。马书记又亲自陪同执行员到该村做负责人巩某及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督促该村委会主动履行债务。巩某由此转变态度,积极筹款。在多方努力下,村委会于3月18日一次性付清本息35000元。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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